诛意之法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ū yì zhī fǎ
基本解释诛:惩罚,责备。以意图和动机论罪,不问实际结果如何。也指深刻的议论。
出处春秋·鲁·孔丘《论语·宪问》:“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”集注:“夹子之言,亦《春秋》诛意之法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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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诛意之法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勤俭节约 | 路遥《平凡的世界》第五卷第一章:“因而形成了既敢山吃海喝,又能勤俭节约的双重生活方式。” |
| 改俗迁风 | 《梁书·何胤传》:“兼以世道浇暮,争诈繁起,改俗迁风,良有未易。” |
| 炒鱿鱼 | 张贤亮《出卖“荒凉”》:“绝对听从我指示,做不到这点,立即‘炒鱿鱼’!” |
| 体恤入微 | 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女教》:“俄国特设教女收生院,凡胎前产后一切要症,必须明白透澈,体恤入微。” |
| 杀手锏 | 艾煊《大江风雷》第四部:“他认为这是最后最厉害的杀手锏,这两句话抛出去,可以使杨大新理屈词穷,哑口无言。” |
| 狐死首丘 | 战国 楚 屈原《九章 哀郢》:“鸟飞反故乡兮,狐死必首丘。” |
| 富贵不淫,威武不屈 | 清·方亨咸《邵村杂记·武风子传》:“其有道者欤?不然,何富贵不淫,威武不屈耶?” |
| 晓以大义 | 吴玉章《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》第十四篇:“林时爽误信其中颇有党人,合欲晓以大义。” |
| 寸步不离 | 南朝 梁 任昉《述异记》:“夫妻相重,寸步不相离。” |
| 流离转徙 | 清 戴名世《周烈妇传》:“与其妇翁皆贱业,两人流离转徙者久之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