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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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非同小可 元 关汉卿《魔合罗》第三折:“人命事关天关地,非同小可!”
如臂使指 东汉 班固《汉书 贾谊传》:“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莫不制从。”
哀而不伤 先秦 孔子《论语 八佾》:“子曰:‘《关雎》,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。’”
孜孜以求 孙犁《芸斋琐谈》:“因为他那种孜孜以求、有根有据、博大精深的治学方法,也为人所熟知了。”
功成名就 《墨子·修身》:“功成名遂,名誉不可虚假。”
流离颠沛 宋 洪迈《容斋续笔 杜老不忘君》:“前辈谓杜少陵当流离颠沛之际,一饭未尝忘君。”
溢于言表 明 朱舜水《答安东守约书三十首》:“来书十读,不忍释手,真挚之情,溢于言表。”
挖空心思 清 俞万春《荡寇志》:“今此贼挖空心思,用到如许密计,图我安如泰山之郓城。”
夷为平地 孙犁《我的绿色书》:“为了方便,把假山、小河,夷为平地,抹上洋灰,使它寸草不生,成了停车场。”
偶一为之 宋 欧阳修《纵囚论》:“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,可偶一为之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