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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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离经辨志 | 《礼记·学记》:“一年视离经辨志,三年视敬业乐群,五年视博习亲师,七年视论学取友,谓之小成。” |
| 无妄之灾 | 《周易 无妄》:“六三,无妄之灾。或系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” |
| 暴发户 |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一回:“城里的大官大府,翰林、尚书,咱伺候过多少,没瞧过他这囚攘的暴发户,在咱面上混充老爷!” |
| 陈言务去 | 唐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:“惟陈言之务去,戛戛乎其难哉!” |
| 繁文缛节 | 宋 苏轼《上圆丘合祭卞议》:“省去繁文末节,则一岁可以再郊。” |
| 今来古往 | 唐·崔珏《道林寺》诗:“今来古往人满地,劳生未了归丘墟。” |
| 抛砖引玉 |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:“时有一僧便出,礼拜,师曰:‘比来抛砖引玉,却引得个坠子。’” |
| 三长两短 | 明 罗贯中《三遂平妖传》:“万一些后再有三长两短,终不能靠着太医活命。” |
| 可想而知 | 宋 王楙《野客丛书 汉唐俸禄》:“而郊以吟诗废务,上官差官以摄其职,分其半禄,酸寒之状,可想而知。” |
| 薄暮冥冥 | 宋 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:“薄暮冥冥,虎啸猿啼。” |